104 地方政府特考四等-會計 審計學概要
MCQ
(B)1 受查公司有極為重大的關係人交易,且已於財務報表中作適當之揭露,但會計師擬於查核報告中強調此一事項,此一說明段應置於:
(A)意見段之前
(B)意見段之後 (C)意見段中加以說明 (D)範圍段之前
【本題還是依據33號公報作答】
【注意33公報,107.7.1起,依57號公報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會計師欲強調某一重大事項時,應於查核報告意見段之後加一說明段,將所欲強調之事項作適當說明。
此類事項例舉如下:
重大關係人交易。
重大期後事項。
查核範圍未受限制,且財務報表之編製未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時之重大未確定事項。
除會計原則變動外,影響本期與前期財務報表比較之重大事項。
會計師亦得於其他類型之查核報告中強調某一重大事項。
【新公報,強調事項段沒有硬性規定放哪】
換言之,如果受查公司有上述三種額外要溝通之事項,會計師所出具之查核報告除了原先各種應有之各段外,尚會包括「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段」、「強調事項段」及「其他事項段」。在各段的排列順序上,相關審計準則公報僅規定「查核意見段」及「查核意見之基礎段」一定要為查核報告中的第一段及第二段,其他各段的排列順序,會計師應依其專業判斷,依照各段對財務報表使用者相對的重要性及性質(如讓整體查核報告表達的邏輯更順暢)排序,並沒有硬性的規定。
060_查核報告中之強調事項段及其他事項段
第 十三 條
於查核報告中納入強調事項段之情況,例舉如下:
1.
重大訴訟或監管措施未來結果之不確定性。
2.
重大期後事項。
3.
已發布之財務報表因存有重大不實表達,而予以重編。
4.
對財務報表具重大影響之新會計準則之提前適用(如得提前適用)。
5.
對受查者財務狀況或財務績效具重大影響之災害。
6.
重大會計政策或估計之變動。
7.
重大關係人交易。
(A)2 下列那一項是一般公認審計準則中的外勤準則?
(A)查核工作應妥為規劃,其有助理人員者,須善加督導
一般公認審計準則總綱
壹、一般準則
第 一 條
查核工作之執行及報告之撰寫,應由具備專門學識及經驗,並經適當專業訓練者擔任。
第 二 條
執行查核工作及撰寫報告時,應保持嚴謹公正之態
度及超然獨立之精神,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
貳、外勤準則
第 三 條
查核工作應妥為規劃,其有助理人員者,須善加督導。
第 四 條
對於受查者內部控制應作充分之瞭解,藉以規劃查
核工作,決定抽查之性質、時間及範圍。
第 五 條
運用檢查、觀察、函證、分析及比較等方法,以獲
得足夠及適切之證據,俾對所查核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時有合理之依據。
第 六 條
承辦查核案件應設置工作底稿。
(B)3 順查(tracing)文書憑證通常用於查核下列何項聲明?
(A)發生 (B)完整性 (C)評價或分攤 (D)正確性
(D)4 查核人員獲取新客戶業務和行業的知識,最可能達成什麼目的?
(A)提出關於改善客戶內部控制結構的建設性建議
(B)發展對管理當局財務報表聲明的專業懷疑態度
(C)評估所有已知誤述的彙總是否導致整體財務報表的重大誤述
(D)瞭解可能會影響客戶財務報表的事項和交易
(A)5 當查核人員執行某控制測試程序後,得到的結論為「該內部控制程序有重大偏差」,但事實上,受查者該內部控制程序偏差並不重大,此項風險稱為:
(A)信賴不足風險 (B)過度信賴風險 (C)不當拒絕風險 (D)不當接受風險
(D)6 下列何項不是查核人員要求受查者提出客戶聲明書之目的?
(A)提醒受查者應對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負責
(B)印證已查得之資料
(C)避免查核人員誤解受查者之口頭聲明
007_客戶聲明書
【107.7.1起,依66號公報書面聲明處理】
第 二 條
查核人員要求受查者提出客戶聲明書之目的如下:
提醒受查者應對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負責。
印證已查得之資料。
表明受查者對於投資、理財等重大事項之意向。
避免查核人員誤解受查者之口頭聲明。
第 三 條
取得客戶聲明書係用以補充查核程序,但不能取代其他必要之查核程序。
(D)7 審計準則公報第49 號中關於控制測試之敘述,下列何者較不適當?
(A)查核人員認為對個別聲明僅執行證實程序無法提供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時,應執行控制測試
(B)查核人員對控制執行有效性擬予以信賴之程度愈高,則須取得更具說服力之查核證據
(C)查核人員如已於期中取得有關控制執行有效性之查核證據,應再取得該等控制於該期間後是否發生重大改變之查核證據
控制測試Test of controls
第 七 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查核人員應設計及執行控制測
試,俾對攸關控制執行之有效性取得足夠及適切之
查核證據:
1.對個別項目聲明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評估,包含
對控制係有效執行之預期(即查核人員欲信賴控
制執行之有效性,以決定證實程序(Substantive
procedure)之性質、時間
及範圍)。
2.對個別項目聲明僅執行證實程序無法提供足夠及
適切之查核證據。
第 八 條
查核人員於設計及執行控制測試時,如對控制執行
有效性擬予信賴之程度愈高,愈須取得更具說服力
之查核證據。
採用期中取得之查核證據
第 十一 條
查核人員如已於期中取得有關控制執行有效性之查核證據,應再執行下列程序:
1.
取得該等控制於該期間後是否發生重大改變之查核證據。
2.
決定對剩餘期間(Remaining period / intervening
period)尚須取得之額外查核證據。
第六十五條
一般而言,查核人員所評估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愈高或對控制之信賴程度愈高,則重新測試控制之間隔應愈短。可能導致重新測試控制之間隔縮短或不再信賴以往查核所取得查核證據之因素,包括:
1.
薄弱之控制環境。
2.
對控制之監督不足。
3.
攸關控制依賴較多之人工作業。
4.
對控制執行有重大影響之人事異動。
5.
情況變更致有改變控制之需要。
6.
資訊系統一般控制不足。
(A)8 關於公平價值衡量與揭露之查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B)查核人員於瞭解公平價值衡量與揭露之過程時,通常會考量公平價值衡量過程中資訊科技運用之情況
(C)資產或負債公平價值之衡量與揭露是否適當,管理階層之意圖係主要決定因素
(D)查核人員應依據固有風險及控制風險之評估結果,對受查者公平價值之衡量與揭露進行測試
舊公報考題
42號 公平價值衡量與揭露之查核
(105.1.1起,依56號公報處理)
(D)9 查核人員應決定分析性程序可接受之差異金額,作為當帳載金額與預期值不同而無須進行進一步調查之基礎時,此時最不可能考量之因素為何?
(A)欲達成之確信程度
(B)查核人員所評估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C)發生不實表達之可能性
(D)執行進一步查核所需要之成本
050_分析性程序Analytical
procedures
帳載金額與預期值間可接受之差異金額(相關條文:第五條第4款)
第二十二條
查核人員決定可接受之差異金額,作為當帳載金額
與預期值(Expected values)不同而無須進行進一步調查之基礎時,須
考量:
1. 重大性標準。
2. 欲達成之確信程度(Desired
level of assurance)。
3. 發生不實表達之可能性。該項不實表達或與其他不實表達合併考量時,可能導致財務報表產生重大不實表達。
審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九號「查核人員對所評估風險
之因應」規定,查核人員所評估之風險愈高,愈須
取得更具說服力之查核證據。因此,當所評估風險
增加時,可接受之差異金額應予降低,以取得具說
服力之證據。
(D)10 下列何種情況不會使查核人員所要求之樣本量增加?
(D)查核人員使用分層抽樣
026_審計抽樣
第 五 條
查核人員運用專業判斷設計查核樣本時,須考慮下列各項:
l 查核目的。
l 母體及抽樣單位。
l 風險與信賴水準。
l 可容忍誤差。
l 母體中預期之誤差。
l 分層。
第 十六 條
信賴水準係指母體誤差次數、誤差率或誤差值落於其信賴區間之機率。
信賴水準之高低影響樣本量之大小。查核人員要求之信賴水準愈高,樣本量應愈大。查核人員決定信賴水準時,應考慮查核結論可能錯誤之風險。
第 十七 條
可容忍誤差(tolerable misstatement)係指查核人員認為抽樣結果仍可達成其查核目的,而願意接受之母體最大誤差。可容忍誤差與查核人員對重大性標準之初步判斷有關。在查核規劃階段,查核人員應依據初步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重大性標準,決定各科目或各類交易之重大性標準,以作為查核人員評估可容忍誤差及查核樣本量之依據。可容忍誤差愈小,查核人員所要求之樣本量愈大。
第 十九 條
查核人員若預期母體中存有誤差,通常需選取較大
樣本量,以推估母體金額於原訂可容忍誤差範圍內
是否允當表達,或內部控制於原訂信賴水準內是否
可資信賴。查核人員若預期母體並無誤差存在時,
則可以選取較小之樣本量。
第 二十 條
分層係將母體劃分為若干具有相似特性之群體。分
層可使查核人員專注於查核可能有較大錯誤之項
目,通常也可減少樣本量。例如,查核人員可專注
查核應收帳款餘額較大之客戶,以偵查重大錯誤之
金額。
(D)11 查核人員為因應管理階層逾越控制之風險,應設計且執行之查核程序為何?
①測試普通日記簿分錄及編製財務報表所作其他調整之適當性
②複核可能導致重大不實表達之會計估計
③瞭解不尋常或非正常營運之重大交易,其交易動機及合理性
(A)僅①② (B)僅②③ (C)僅①③ (D)①②③
043_查核財務報表對舞弊之考量
第七十五條
查核人員為因應管理階層踰越控制之風險,應設計並執行下列查核程序:
測試普通日記簿分錄及編製財務報表所作其他調整之適當性。
複核可能導致重大不實表達之會計估計。
瞭解不尋常或非正常營運之重大交易,其交易動機及合理性。
l 普通日記簿分錄及其他調整
l 會計估計
l 重大交易動機及合理性
(B)12 查核人員可能會因為下列何項理由而決定採用分析性程序,而非細項測試?
(A)分析性程序相對較為可靠
(B)執行細項測試之成本相對較高
(C)分析性程序相對較具說服力
(D)細項測試之結果相對較難解讀
找不到對應公報
(A)13 在所有資產科目中,現金容易被竊且不易聲張所有權,因而現金具有較高的何項風險?
(A)固有風險 (B)控制風險 (C)偵查風險 (D)查核風險
(D)14 有關「客戶聲明書」,下列敘述何項錯誤?
(A)客戶聲明書之日期應與查核報告日相同
(B)已取得查核證據之事項,仍得要求受查者將其列入客戶聲明書
(C)對合併報表表示意見時,應向母公司取得適用於合併報表之客戶聲明書
(D)查核人員對某些事項無法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時,於取得客戶聲明書後,即可視為查核範圍不受限制
舊公報考題 #7 客戶聲明書
107.7.1起,依66號公報【#66 書面聲明】處理
第 七 條
會計師已取得查核證據之事項,仍得要求受查者將其列入客戶聲明書。如存貨評價、折舊提列方法等。
第 八 條
會計師對合併報表表示意見時,應向母公司取得適用於合併報表之客戶聲明書。
第 九 條
客戶聲明書應由受查者負責人及會計主管簽署,以會計師或其事務所為受文者,並以查核報告之日期為客戶聲明書之日期。
第 十一 條
會計師對某些事項無法執行必要之查核程序時,即
使取得客戶聲明書,仍應視為查核範圍受限制,出
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之查核報告。
A選項按照新公報是錯的
#66
第 十 條
書面聲明之日期應儘量接近查核報告日,但不得晚於該日。書面聲明應涵蓋查核報告中提及之所有財務報表與期間。
(B)15 查核人員通常採用下列何項查核程序以測試是否有未入帳之銷貨收入【完整性】?
(A)函證應收帳款
(B)將出貨相關憑證及文件與銷貨收入明細進行比較與核對
(C)與上年度毛利率比較以發現有無重大差異
(D)測試應收帳款期後收現情形
(C)16 決定應付帳款是否符合完整性聲明,查核人員須抽核所收到貨品是否均已入帳,此時其應抽核下列那一項母體?
(A)供應商發票 (B)進貨訂購單 (C)驗收報告單 (D)註銷支票
(B)17 下列何者不屬於電腦資訊系統之風險及內部控制特性?
(A)處理程序一致
(B)發生錯誤及舞弊之可能性較人工制度為低
(C)交易由電腦自動產生或執行
(D)可提升管理階層監督能力
審計實務指引_002_風險評估與內部控制
電腦資訊系統特點與考量
第 七 條
電腦資訊系統之設計及作業程序通常有別於人工作業,其特性如下:
執行之一致性
程式化之控制程序
單筆交易影響眾多檔案
系統自動產生交易
儲存媒體容易受損
(D)18 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盈虧,如何確定?
(A)以經濟部查核彙編數為準 (B)以行政院院會通過數為準
(C)以簽證會計師查核數為準 (D)以審計部審定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