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
本题中,深圳主营机构作为法人的分支机构,为非法人,其所欠债务首先由其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其出资人(德胜公司)承担继续清偿责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三章 法 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60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74條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搆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
分支機搆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搆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KW: 清償責任 沒東西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3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三節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63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而德胜公司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包括了在萨摩国设有的总部和分支机构,以及位于中国深圳主要营业机构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