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8日 星期六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2013-06-13 16:55: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l   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
n   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
l   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
n   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和民事判决,虽然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又不相同:

适用的事项不同。
l   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
l   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作出的依据不同。
l   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
l   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
l   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
l   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l   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l   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

l   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
l   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
154
  裁定適用於下列範圍:
  (一)不予受理;
  (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三)駁回起訴;
  (四)保全和先予執行;
  (五)准許或者不准許撤訴
  (六)中止或者終結訴訟
  (七)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
  (八)中止或者終結執行
  (九)撤銷或者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十)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
  對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裁定,可以上訴。
  裁定書應當寫明裁定結果和作出該裁定的理由。裁定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口頭裁定的,記入筆錄。

Law and Tax Notes 20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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