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關務特考 審計學
一、查核人員經由對受查者及其環境(包括內部控制)之瞭解,辨認並評估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整體財務報表及個別項目聲明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從而作為設計及執行應有查核程序之基礎。試問:
l 查核人員應如何進行上述風險評估程序(6 分)
l 內部控制的五大要素為何(15 分)
參考: 048_瞭解受查者及其環境以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IC
風險評估程序(Risk assessment procedures)及相關作業
第 四 條
查核人員應執行風險評估程序,以作為辨認並評估
整體財務報表及個別項目聲明(Assertions)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之基礎。然而,僅執行風險評估程序並無法提供足
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第 五 條
風險評估程序應包括下列事項:
1.
查詢受查者管理階層及受查者其他人員。所稱其他人員係指依查核人員判斷可能知悉有助於辨認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相關資訊之人員。
2.
分析性程序。
3.
觀察及檢查。
第七十九條
將內部控制劃分為下列五項組成要素,可提供查核
人員一有用架構,用以考量受查者不同層面之內部
控制對查核之影響:
1.
控制環境。
2.
受查者之風險評估流程。
3.
與財務報導有關之資訊系統(含相關營運流程Business
process)及溝通。
4.
控制作業。
5.
控制之監督。
前項劃分未必能反映出受查者如何設計、執行及維
持內部控制,或如何劃分特定之組成要素。查核人
員可使用與本公報不同之用語或架構,以說明內部
控制之不同層面及其對查核之影響,但其說明仍應
包含本公報規定之所有組成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