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高考三級-績效審計 審計學(包括政府審計)
二、在一場會計審計實務經驗分享會中,主講者指出,依據舞弊偵防協會(Association Certified of Fraud Examiners, ACFE)之2016 年的調查報告,企業發現的舞弊事件中,39%的來源為檢舉(tip),由內部稽核發現者,為16.5%,但由外部稽核發現者僅3.1%。此時,與會者均感疑惑,為何外部稽核發現企業舞弊之比率遠低於內部稽核人員。針對與會者之疑惑,請您依據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43 號「查核財務報表對舞弊之考量」,回答下列問題:
l 受查者治理單位與管理階層對於企業舞弊之責任及其因應之道為何?(5 分)
參、受查者治理單位與管理階層之責任
第 十三 條
防止及偵查舞弊主要係受查者治理單位與管理階層之責任。
第 十四 條
受查者治理單位所監督之管理階層應對防止及偵查
舞弊予以重視,如此方能降低及嚇阻舞弊之發生。
此種環境係與誠信文化有關。企業應建立以誠信為
核心價值之文化,由管理階層及治理單位向員工宣
導此為經營企業之基石。建立誠信文化之方式,包
括樹立良好風氣、營造積極正面之工作環境,以及
僱用、訓練、晉升適當之員工;此外,應要求員工
定期聲明是否履行相關規定,及對已發生、疑似或
傳聞之舞弊採取適當之行動。
第 十五 條
受查者治理單位之責任在於透過監督管理階層,確
信受查者建立並維持內部控制,以對可靠之財務報
導、有效率及有效果之營運及相關法令之遵循,提
供合理之確信。治理單位對管理階層積極之監督,
可協助強化其對創造誠信文化之承諾。在執行監督
之責任時,治理單位應考量管理階層踰越控制,或
其他不當影響財務報導過程之可能性,例如,管理
階層為影響分析師對受查者績效及獲利之分析,而
致力於盈餘操縱Earnings management。
第 十六 條
受查者管理階層之責任,在於建立控制環境及維持
政策與程序之有效執行,以協助內部控制目標之達
成。此責任包括:
l 建立並維持有關編製可靠財務報表之控制。
l 控管財務報表可能產生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
前項控制或控管可減低但無法消除不實表達之風
險。在決定執行何種控制以防止及偵查舞弊時,管
理階層應考量財務報表可能因舞弊而產生重大不實
表達之風險。對於降低前項風險之某些特定控制,
管理階層可於考量不符成本與效益後,而不予採行。
l 查核人員執行財務審計,其責任為何?查核舞弊之先天限制為何?並請列出辨認及評估舞弊風險之程序。(15 分)
舞弊係一廣泛法律概念,惟查核人員所須關注之舞
弊行為,僅指會造成財務報表重大不實表達之舞
弊。查核人員對於舞弊是否確實發生不負法律判定
之責任。
伍、查核人員對偵查因舞弊而導致重大不實表達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查核人員應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以
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整體並無因舞弊或錯誤所導致之
重大不實表達。查核人員雖經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查核工作,但基於下列原因仍無法絕對確信必
能發現財務報表之重大不實表達:
l 查核工作需要依賴專業判斷。
l 查核工作係以抽查方式實施。
l 受查者內部控制受先天限制。
n 【補習班】該等限制可能來自於決策制定過程中人為判斷有誤,或因人為錯誤而導致內部控制失效。例如:控制之設計或改變可能發生錯誤;控制之執行可能並非有效;可能因二人以上共謀或管理階層踰越內部控制而失效。
l 查核人員所取得之大部分查核證據,其性質通常僅具說服力,而不具結論性。
第二十二條
查核人員為獲致合理之確信,在整個查核過程中應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態度(Professional skepticism),考量管理階層踰越控制之可能。查核人員亦須瞭解能有效偵查錯誤之查核程序,並不一定能有效偵查因舞弊而導致之重大不實表達。
捌、風險評估程序
第三十二條
依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二號「內部控制之考量」及
第三十七號「對受查者事業之瞭解」之規定,查核
人員為瞭解受查者之事業及其內部控制,應執行風
險評估程序。
查核人員為獲取用以辨認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
達風險之資訊,應執行風險評估之程序如下:
l 查詢受查者管理階層、治理單位、內部稽核及其他適當人員,以瞭解治理單位如何監督管理階層對舞弊風險之辨認與因應,及相關用以降低該等風險之內部控制。
l 考量可能造成舞弊之風險因子是否存在。
l 考量執行分析性複核所發現之任何不尋常或非預期之關係。
l 考量其他有助於辨認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資訊。